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播前或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一次。
2.本品最好播后随即施药,以免降低药效。
3、本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酰胺类与苯氧乙酸类混配除草剂。用药后禾本科杂草心叶扭曲、萎缩,枯死;阔叶杂草叶皱缩变黄,整株枯死。建议播后随即施药。 |
注意事项 | 1、使用时注意风向,邻近有较敏感的阔叶作物时,为避免飘移药害,禁止使用本剂。作物出苗后严禁使用。
2、作物拱土期严禁使用。
3、在无风或微风(风力不大于2级)、温度15-28℃的晴天使用,以免产生药害或影响药效。施药前后,土壤应保持湿润,适当的土壤水分是发挥药效的重要因素。
4、称量要准确,严格按照推荐剂量使用,采用标准的喷雾器低压喷头减压使用,禁止使用弥雾机和超低容量喷雾;喷药均匀,不可漏喷、重喷。
5、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戴上帽子口罩、穿防护鞋,避免本剂接触眼睛和皮肤,不可饮水和进食。应背风施药。施药后应用清水洗净暴露皮肤。
6、用未经污染的清水配制药液,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残剩药剂和药液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废弃药物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掉。
7、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
8、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 |
中毒急救措施 | 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误食:喝0.3-0.6升活性碳水,剌激咽喉催吐2-3次,再喝含活性碳及泻药的盐水。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