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移栽后5~7天,秧苗缓苗后,稗草1叶1心期前,按亩需药量毒土法均匀施于田内。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1·病苗、弱苗、直播田及漏水田不宜使用。 2·施药时,如遇高温(>25℃)、低温(<13℃)、大风天气,可能会影响药效发挥。
3 ·本品对鱼毒害较大,鱼虾套养稻田禁用,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
4·施药时要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过程中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或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溅到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并送医院诊治。
2·如误服,饮大量清水催吐,保持安静,立即带标签送医院诊治。3·本品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原包装应保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混合储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