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水稻播种后2-7天(南方秧田必须播种经过催芽的谷中,不能播种有芽无根的稻种。在稻苗扎根后具有吸 |
产品性能 | 本品可防除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节节菜、鸭舌草等一年生杂草,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具有除草效果好的优点。 |
注意事项 | 1.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1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他用。
4.施药时及施药后保持秧板湿润,但不能有积水。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皮肤和呼吸道有中度刺激作用。
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若发生中毒,无特殊解毒剂,请携带标签到医院,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
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