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稻飞虱低龄幼虫高峰期、二化螟卵孵化盛期、水稻破口期、纹枯病发生期施药。2.施药时应保持稻田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由井冈霉素、噻嗪酮和杀虫单复配而成的杀虫杀菌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传导和保护、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二化螟、纹枯病。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家蚕、蜜蜂、鱼类有毒。蜜源作物花期、蚕宝和桑园附近禁用。养鱼稻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施过药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杀菌剂轮换使用。2.不能与强碱、强酸性物质混用。3.施药人员应避免和药剂直接接触,不要迎风喷药,以免吸入药雾。操作本品时不饮食、不抽烟。不要让无关人员及动物进入刚施药区。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4.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防毒面具,穿防护服,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5.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切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不慎吸入,应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清水冲洗干净,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诊治。医生应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杀虫单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运输时严防曝晒和雨淋,不能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