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玉米7—8叶期后,杂草3—6叶期施用为最佳。施药时喷头应加保护罩,减压压低喷头定向均匀喷雾。避免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吡啶类除草剂,有触杀和灭生性。能破坏植物的叶绿素,抑制光和作用。用于防除玉米田杂草。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是应穿戴防护服、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防护面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2.光照可加速百草枯药效发挥,蔽阴或阴天虽然延缓药剂显效速度,但最终不降低除草效果。用清水稀释药剂,否则会降低药效。
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4.避免孕期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无面部和皮肤防护使用时可引起手指甲变形及鼻出血,经口吞服,有致死性。开始时口、咽部立即有烧灼感,伴有恶心、呕吐、胃疼、胸闷、呼吸时伴有泡沫。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紧急处理:服用1升15%漂白土或7%膨润土或活性炭悬浮液,同时服用合适泻药如甘露醇。咨询电话:010—83132345或63131122.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存储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
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商品同贮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本品为中等毒性及有刺激性的液体,运输时须以金属容器盛载,药瓶盖紧存于安全地点。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