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大苗(30天以上的秧龄)移栽田使用。水稻移栽后5-7天,水稻完全活棵后,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苄嘧磺隆乙草胺的复配制剂,可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也不能把田水排入水生蔬菜田。
3.本药禁止在秧田、直播田、抛秧田、工厂化育秧、短秧龄苗移栽田和杂交制种田、漏水田使用。
4.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6.施药时穿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以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报告。
急救措施:不慎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吸入: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呼吸困难者给输氧,并及时就医。
误服:不慎误食,及时带标签就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宜保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远离火源或热源。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贮存于小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贮运过程中严防泄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