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大豆田:防除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在杂草1-3叶期使用效果最佳,每公顷兑水200-600升。 |
产品性能 | 1.本产品为苗后茎叶处理剂。有效成分主要通过杂草绿色部分吸收,喷药时必须均匀喷雾,使杂草茎叶均匀受药。 2.本品可有效防治大豆田中的苍耳、鸭跖草、苘麻、荠菜、曼陀罗、野西瓜苗、龙葵、野芝麻、繁缕、牛膝菊(在第三叶期或以前)、宾洲蓼、马齿苋、芸苔、野芥等一年生阔叶杂草;可有效防治水稻田中的鸭舌草、节节菜、异型莎草、扁秆藨草、日本藨草、日照飘拂草、碎米莎草等一年生阔叶和莎草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1. 本产品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2. 本产品不可与展着剂混用。 3. 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4. 剩余药剂和清洗药具所产生的废水切不可倾入湖泊河川及其他水源,应妥善处理,以免引起污染。 5. 孕妇、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 6. 应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 2. 若本产品溅皮肤上,应以大量清水冲洗;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不慎吸入,应移至空气新鲜处,经口误服者应立即催吐,并送医诊治,进行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