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稻瘟病,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注意喷雾均匀。2.不宜与硫酸铜等金属盐药剂混用。3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效防治水稻苗瘟、叶瘟和稻穗颈瘟等病害的杀菌剂,具有较强的内吸性,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赤眼蜂及天敌放飞区域禁止使用。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全身性中毒作用较轻,对皮肤、粘膜刺激性较强,接触农药的部分可引起接触性皮炎。如有接触要立刻用清水冲洗。误服要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硫磺中毒为主,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泄;对症治疗。忌油类食物,禁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