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卵孵化高峰后5-6天(2龄幼虫前)喷雾使用,大发生年防治2次,第1次在卵孵化高峰前1-2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效果较好,杀卵作用明显,渗透性较强,无内吸作用。用于防治水稻三化螟效果较好。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蜂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2.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手套、面罩、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避免口鼻吸入,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
3.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30天。
4.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轻度出现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中度中毒会出现呼吸困难、精神恍惚、腹痛腹泻等,重度老出现呼吸困难、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等。如不慎中毒应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嗪、利血平。也可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一定要注意使用专门车辆.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