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移栽后5-10天内,以稗草在1.5叶期,在田间直接均匀撒施,。
2、施药时以晴天,无大风, |
产品性能 | 本品剂型为泡腾颗粒剂,施用方法更加简单,直接将本品均匀抛撒在水稻田中即可,药剂入水后立即在水中崩解、扩散,在水面形成一层药膜,能很快被杂草吸收并使其枯萎死亡,药效发挥更好,不影响水稻分蘖(俗称“客杈”)等正常的生长,可有效防除稗草、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牛毛毡、眼子菜、鸭舌草、雨久花、泽泻、萤蔺、节节菜、陌上菜、矮慈菇等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适用于水稻移栽田,整地须平整,施药后按要求保持水层,严禁水淹心叶,漏水田药效欠佳,缺水时立即灌水。
2、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眼镜、手套等,避免与皮肤直接接触;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3、用药后器械要彻底清洗,清洗器具的废水妥善处理,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4、如有青苔或漂浮物,先趟开后施药,以免影响药剂扩散。
5、水温低于摄氏12度影响药效发挥。
6、严防吸潮,开袋后应立即使用,若药粒入水后,上下翻腾属正常现象。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若药液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等部位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口服中毒者应饮大量水催吐,不要用药物引吐,同时请携带本标签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贮存,避免阳光直射,严禁高温存放,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及医药等同储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