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防治水稻一年生杂草,于水稻移栽后5-8天,每亩用制剂拌湿润细土10-15公斤均匀撒施。施药时田间水深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选择性内吸传导型土壤处理除草剂,杂草接触药液后通过根部和幼芽吸收,对生长点有很强的抑制作用,阻止细胞分裂和生长,导致萌发的杂草种子和萌发初期的杂草枯死。合理使用下对水稻较安全。 |
注意事项 | 1、每季最少使用1次。 2、冷湿田块或使用大量未腐熟的有机田块,杀草丹用量过高时易形成脱氯杀草丹,使水稻产生矮化药害。发生这种现象时,应及时排水、晒田。沙质田及漏水田不宜使用本品。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用清水漱口。 4、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禁止将废水及剩余药液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中。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6.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若药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及肥皂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服,应多喝水,将药液吐出,立即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