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于大豆1-3复叶,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4叶期,春大豆用本品30-35毫升/亩,夏大豆用本品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选择性苗后除草剂,施用后能被禾本科杂草吸收,并传导至整个植株和根系,杂草停止生长,并逐渐死亡。 |
注意事项 | 1. 施药时相对湿度较高时呈现较好的除草效果。在杂草多、草龄大、土壤墒情差、空气干燥时用药,杂草茎叶未能充分吸收药剂,此时用推荐剂量的高限和喷水量。
2. 防除禾本科杂草阔叶无效。
3. 刮风天气不要施药,避免药液漂移到临近地块的玉米、小麦、高粱和水稻等禾本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4. 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具,施药后,用肥皂清洗裸露皮肤。同时,容器或废液要妥善处理,避免药液流入池塘、河流、湖泊,以防毒死鱼、虾,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误吸,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误触或误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不要自行引吐,不要给患者喂食任何东西,应立即携此标签去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