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小菜蛾低龄(1-2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苯甲酰脲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可杀死十字花科蔬菜上小菜蛾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 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 ,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 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12小时内发病。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中毒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应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为主要中毒原因,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在治疗时医生请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若判断为氟铃脲中毒为主,要喝1-2杯水,立即洗胃,并就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