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稻飞虱发生盛期使用本品制剂均匀喷雾。如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不要施药,以免降低药效。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性杀虫剂。在昆虫体内氧化成高毒性氧乐果,为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阻碍昆虫神经传导导致昆虫死亡。本品对水稻稻飞虱防效良好。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儿童无法触及之处,并加锁保管。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物品同贮同运。
3、运输时要防止日晒、雨淋。注意防火、防中毒。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