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杂草生长旺盛期在棉花行间定向喷雾,对棉花安全(药液不能喷到棉花叶片上)。
2.株高小于15厘米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触杀型灭生性除草剂,对杂草均有触杀作用,施药后能被植物叶片迅速吸收,破坏光合作用,用于防除棉花田一年生杂草,用药2-3小时后即开始变色枯死。 |
注意事项 | 1.配药及施药时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胶皮手套等,避免吸入药雾,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尽量避免在蜂群、蜜源、蚕室、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5.用清水稀释药剂,否则会降低药效。 |
中毒急救措施 | 无面部和皮肤防护使用时,可引起手指甲变形和鼻出血。经口吞服有致死性,开始时,口、舌、咽部灼烧感,出现呕吐、腹痛、胸闷、呼吸时伴有泡沫,药物从肾脏排泄损害肾小管,产生蛋白尿、血尿、呼吸困难、紫绀(主要病变发生于肺)。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如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畅通。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紧急处理:服用1升15%漂白土或7%膨润土或活性炭悬浮液,同时服用合适泻药,如甘露醇。咨询电话:010-83132345或63131122。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