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催熟、增产棉花,使用本品均匀喷雾,施药时间掌握在枯霜期前20天,大部分棉铃45天以上铃期,日最高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催熟型植物生长调节剂,进入植物体后,能缓慢分解释放乙烯,对植物生长发育有调节作用,具有加速成熟、脱落、衰老和着色等多方面的生理效应。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身体被污染部位,并清洗施药器械,并妥善保管好剩余药品。
4、本品宜在天气干燥天气使用,气温最好在16—32℃,当气温低于20℃时要适当加大药量。
5、若遇天旱、肥力不足,或其他原因植株生长矮小时,应使用推荐的低剂量,并做小区试验;相反,如土壤肥力过大,雨水过多,气温偏低,不能正常成熟时,应使用推荐的高浓度。
6、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塘等水域内,以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保管,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皮肤、眼睛、黏膜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濺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不能引吐。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避免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