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返青后,稗草1-4叶期施药。用药前两天,排干田水,保持湿润,采用喷雾处理,施药后2-3天放水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能有效防除稗草、节节菜、陌上菜、异型莎草、鸭舌草、泽泻等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因本品含有二氯喹啉酸,其在土壤中有积累作用,可能对后茬产生残留累积药害,后茬最好种植水稻、玉米等耐药作物。用药后8个月内避免种植茄科、伞形花科、藜科、葫芦科、豆科、锦葵科、旋花科、菊科等作物。第二年方可种植。
2、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也不能将田水排入水生蔬菜田。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皮肤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
沾污眼部,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食,立即催吐,并携带本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种子、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