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2龄幼虫高峰期施药,按推荐用药量兑水均匀喷雾。
2.本品对家蚕毒性高,使用本品是应防止污染桑 |
产品性能 | 是一种神经毒剂,昆虫接触和取食药剂后表现出迟钝、行动缓慢、失去侵害作物的能力、停止发育、虫体软化、瘫痪、直至死亡。杀虫双有较强的内吸作用,能被作物的叶、根等吸收和传导。对水稻三化螟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早稻7天,晚稻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对家蚕有毒,施药时应注意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可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发生。
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杀虫双的中毒症状有头痛、头昏、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多汗、瞳孔缩小、肌肉震颤,重者出现水肿,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但胆碱酯酶活性不降低,应注意区分,遇这类症状应立即去医院治疗。治疗以对症治疗为主,蕈毒碱样症状明显者可服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需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如误服毒物应立即催吐,并以1-2%苏打水洗胃,并立即送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