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幼虫2-3龄期,使用本品制剂450-900克/公顷均匀喷雾。如预计1小时内下雨或大风天请不要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和拟除虫菊酯类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对甘蓝上的菜青虫仿效较好。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不可于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及水生生物有毒。周围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能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等,重者会腹泻、呼吸困难、口吐白沫、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可洗胃、催吐。并携带此标签及时去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儿童无法接触之处,并加锁保管。
2.勿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运输时要防止日晒、雨淋。注意防火、防中毒。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