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在棉花上有蚜率25%左右时,重点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氧乐果原药加工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对防治棉花蚜虫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3.本品对啤酒花、菊科植物、高粱有些品种及烟草、枣树、桃、杏、梅、橄榄、无花果、柑桔等作物敏感,施药避免药液漂移至以上作物。
4.为延缓抗药性产生,使用时尽量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也可洗胃,但不能催吐。 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