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发病初期开始每隔10-15天使用本品一次。
2.稀释时一定要采用二次稀释,使药液均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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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二元复配杀菌剂,是低毒的内吸性杀菌剂.本品对由真菌类细菌引起的花生叶斑病害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产品安全间隔期20天,每季作物使用本品最多3次。
2.本品在推荐剂量下对当茬作物和下茬作物较安全。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如波尔多、双硫合剂、硫酸铜等金属盐药剂等物质混合使用。
5.开启或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作业前不能饮酒,作业时不能吸烟,作业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清洗,更换衣物。
6.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药液溅入口眼或皮肤,应大量用水冲洗至少10分钟,并请医生治疗。
2.如误服本品,应携带本标签及病人及时送医院救治,用大量清水洗胃,再服用活性炭及阿托品,催吐。
3.如吸入本品,应携带本标签及病人及时送医院救治,用阿托品水溶液吸雾。
4.中毒症状:本品尚未发现中毒症状。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的库房中。贮存时严防日晒和雨淋,远离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小心轻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