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应避免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毒死蜱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较长,对地下害虫有很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周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滩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3.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至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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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