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低龄幼若虫高峰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使用。 |
产品性能 | 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以触杀、胃毒为主,对害虫有一定驱避与拒食作用,生物活性较高,击倒速度较快,尤其对鳞翅目幼虫杀伤力大,作用部位在神经系统,为神经毒剂,使昆虫过度兴奋、麻痹而死。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2、空容器不可挪作它用,不得随意丢弃,须深埋藏或烧毁,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本品在十字花科萝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节最多使用2次。7、不要与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等混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救:1、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2、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切勿吞服,如误服携此标签尽快就医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的地方,装卸和运输时应轻拿轻放,避免重压。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和种子同贮同运。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