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虫害发生时,施药一次。
2.使用本品时,分两次稀释,先用100倍水搅拌成母液,再按照需要补加水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对害虫有一定的驱避与拒食作用。无内吸和熏蒸作用,击倒速度快,作用部位是组织昆虫神经脉冲传导。对防治荔枝蝽蟓有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荔枝树上安全间隔期: 9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
2.本剂在气温低时防效更好,呈负温系数效果,因此使用时应避免高温体天气。
3.不能与碱性农药混合,要尽量减少用药次数和用药量,或与有机磷等非菊酯类农药交替使用或者混用,有利于减缓害虫抗药性产生。
4.施用时应注意穿戴防护衣物、且勿吸烟及饮食;施用后及时清洗外露的皮肤、用过的器具和污染的衣物。
5.本剂对鱼虾、蜜蜂、家蚕毒性大,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使用后容器需集中深埋处理,或交由专门收集处理部门。 |
中毒急救措施 | 1. 中毒症状:头晕、乏力、食欲不振及恶心,并有精神萎糜、呕吐、口腔分泌物增多或肌束震颤,皮肤过敏,对眼睛有刺激性。
2. 如有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上,应立即用肥皂清洗或者大量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中毒,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使之呕吐,对失去知觉者给予洗胃,然后用活性炭给予治疗。如在喷雾中有不适或中毒者,应立即离开现场,同时勿使病人散热,将病人放在温暖的环境中;对皮肤有刺激者,避免阳光直射。
3. 不慎中毒应急送医诊治,处理方式及解毒剂: a.发生痉挛时,使用DIAZEPAM解毒;b.有乙酰胆碱抑制作用时,使用阿托品解毒;c.不可催吐,应使保持温暖,并给予活性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且儿童不易接触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运输贮存。
3.本品易燃,严禁火种。贮运时要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阴凉和通风。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