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施药时期为播后苗前,每亩对水30-40公斤,土壤封闭处理。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两种除草剂复配而成,属于苗前选择性除草剂。通过幼芽、茎、根等部位吸收并传导至分生组织,抑制植物生长,使杂草在萌发过程中逐步死亡。对大豆安全。本品具有杀草谱广,持效期长及使用方便等特点。主要防除马唐、狗尾草、牛筋草、稗草、千金子、早熟禾、碎米莎草以及苋、黎、蓼、鸭趾草、龙葵、苍耳、苘麻、马齿苋等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土壤粘重、有机质含量高使用高限。土壤干旱时施药应加大用水量。
2. 后茬可种小麦、大豆或玉米,不宜种植油菜和瓜果蔬菜马铃薯等。
3. 严格按推荐的施药技术施药,不得随意加大用量,确保在推荐的施药时间内按推荐用量施药。
4.本剂对大豆安全,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果眼睛内溅入药液,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治疗,误服后,勿催吐,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严格按照有关农药安全使用规则,安全、合理地使用农药。
2、未使用完的药液应保存好,锁好并远离儿童、饮料和食物。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