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在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至1-2龄幼虫高峰期使用。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无内吸和熏蒸作用。本品含1%的氮酮作为渗透剂,在植物上有较好的渗透性,有一定的杀卵作用。在植物上降解速度较快,残效期较短。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2.本品对蜜蜂、鱼及水生动物、家蚕毒性较高,施药期间应避免药液漂移,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田水不要立即排出。3.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物质混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和手套。不得吸烟、吃东西和饮水。施药结束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典型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严重者则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等。吸入中毒时,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药液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发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催吐洗胃,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并进行对症治疗。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严防潮湿、日晒或雨淋。本品应远离儿童,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使用后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