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水稻移栽后7-10天,水稻完全缓苗后,稗草1叶1心期前,药土法均匀撒施。施药时,田间有3-5厘米浅水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水稻移栽田一次性除草剂,可安全、有效的防除稗草、野芹菜、泽泻、水苋草、鸭舌草、陌上菜、节节菜、眼子菜、水花生、碎米莎草、牛毛草等一年生和多年生水田杂草。 |
注意事项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后茬只能种植冬小麦、移栽水稻或抛秧水稻,不能种植其他作物。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护,穿防护服,佩带防护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
5、请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使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7、本品仅限于在酸性土壤(PH<7)及高温高湿的南方水稻大苗(30天以上秧龄)移栽田使用,严格掌握使用剂量。
8、秧田、直播田、弱苗、小苗和病苗禁止使用,漏水田不能用。
9、阔叶作物和树木对该药敏感,应避免接触。
10、不能把施过药的田水排入水生蔬菜田或用来浇灌蔬菜。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要注意防护。若误服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