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用于稻田防治飞虱,用药时间应是飞虱的幼龄若虫期,每14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施药时要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噻二嗪类昆虫生长调节剂噻嗪酮和取代苯类氨基甲酸酯杀虫剂复合制成,具有触杀、渗透和抑制乙酰胆碱酯酶及抑制蜕皮作用,用于防治水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对薯类、白菜、萝卜等有药害,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种。误服则应催吐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防光、防漏、防雨淋。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