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水稻移栽后5-7天内用药,以阔叶草为主的田块,可于水稻移栽后4-18天内用药。于秧苗返青后拌湿润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具有独特的缓慢释放药效的功能,可防除稗草、千金子、眼子菜、牛毛毡、莎草等多种常见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中含有甲磺隆有效成分,限于在酸性土壤(pH<7)及高温高湿的南方稻区使用,应严格掌握用药量。北方稻区不能使用。
2.该产品为长残效农药,后茬只能种植冬小麦,不能种植其它作物。
3.用于水稻大苗(30天以上秧苗)移栽田,不能用于秧田、直播田、小苗移栽田、病弱苗田、漏水田、制种田等。
4.不能用施药的田水浇灌蔬菜。每季最多使用1次。
5.本剂仅限于药土撒施,不得用于喷雾。
6.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7.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器械,清洗液及用剩的药剂不可污染水体。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作他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不慎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应携带本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苄嘧磺隆: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如果摄入,要催吐。异丙甲草胺: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甲磺隆:误服清醒时催吐,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种子等共同存放。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