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发生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
2、刮风下雨不宜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有机氯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本品为中枢神经的兴奋剂。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本品可用于害虫综合治理。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为高毒农药,不得用于未登记作物。
3、有过敏反应、皮炎的人群施药时要特别注意防护;因为过度暴露于本品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因此整个操作过种要注意防护,包括穿防护衣、戴胶皮手套、戴防护眼镜,避免药液溅到皮肤和眼睛上;绝对不允许吃食品、饮水、吸烟等;施药后要立即洗澡、更换衣服。
4、剩余药液不能随意倾倒,以免污染水源;本品对鱼高毒,应避免在鱼塘附近施药。
5、废弃容器、包装应由当地环保部门统一处理。
6、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万一遗洒要马上清理。清理人员要穿戴防护服,尽量避免被遗洒药液污染。不要让遗洒物污染任何水源,万一污染水源要立即通知当地主管部门。遗洒物可以用土、砂等吸附物清理,并妥善处理清理物。
8、用户在使用本品前应仔细阅读产品标签,并按规定用药。对标签内容有疑问,请按标签上电话与国内联络机构联系。 |
中毒急救措施 | 局部症状皮肤、眼睛刺激;系统症状为头疼、头晕、运动性共济失调、恶心、呕吐、腹部疼痛。皮肤病患者、那些眼病和肝、肾、神经系统疾病的人中毒后症状会加剧。急救措施:对被怀疑中毒者,不要等待症状发展,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原包装储存应在清凉、避光处储存。存放时要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远离热源和火源。勿与食品、饲料、种子、化肥、日用品等同贮同运。不可倒装或打落。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