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幼虫低龄期适时用药,均匀喷雾,如连续用药,间隔期为10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内吸性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药效试验证明,本品速效性较好,药效较迅速、击倒力较强,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护面罩,戴防毒口罩,穿操作服、防护胶靴、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并在上风处配药喷药,大风天及高温天不准施药,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洗手及身体裸露部位。4、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施药后要洗澡更衣并将器械清洗干净,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皮肤感到刺痛无红斑。重者会引起头痛、呕吐或惊厥、休克等。急救: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脱除污染衣服后,再用大量清水冲洗后就医。误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就医后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水源与居民区,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垛码高度不超过两米,且有防渗潮垫,不应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