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若虫高峰期,每亩用本品40-50克,对水均匀喷雾,不可用毒土法。
2、在水稻上使用的前后10 |
产品性能 | 本品系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杀虫剂。主要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用于防治水稻田稻飞虱害虫。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
2、配药时,应戴防渗手套和面罩或眼镜,穿长袖衣和长裤;施药时,应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带帽子;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3、本品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应按登记作物施药,不应在薯类作物上使用,否则将出现褐斑及绿叶白化等药害。
4、本品对天敌有毒,应注意保护天敌。
5、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
中毒急救措施 |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大量清水(最好是食盐水)冲洗15分钟以上。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解开衣服,躺下保持安静。
5、误服:给中毒者喝温食盐水(1杯加入一汤匙食盐)催吐,并反复灌食盐水,直到吐出液体为透明为止。呼吸困难时,要进行人工呼吸。
中毒症状:轻度症状为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中度症状为肌肉纤维痉挛、步行困难、语言障碍,重症为意识昏迷,对反射消失,全身痉挛。
解毒剂:用阿托品0.5-3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良好、阴凉干燥的仓库内,并备有灭火器材。
2、本品运输时应有帐篷盖住,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而且通风良好。
3、储存药剂的地方,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