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每亩制剂用药量28-39克,用于秧龄30天以上的大苗,在早稻移栽后5-9天,中、晚稻移栽后5-7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用于水稻大苗移栽田。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被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各部,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导致杂草死亡。可防除稗草、异型莎草、牛毛毡、三莎草、水莎草、萤蔺、节节菜、陌上菜、鸭舌草、空心苞、四叶萍、眼子菜等稻田一年生杂草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移栽田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使用时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的阔叶作物。3、严禁用喷雾法施药,不可擅自增加用药量。4、本药剂仅限于水稻大苗移栽田使用,禁止在秧田、直播田、抛秧田、工厂化育秧、短秧龄苗移栽田和杂交制种田施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6、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有轻微的呕吐和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对症治疗。2、本产品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应避免触及,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中毒,应立即给中毒者清洗口部并催吐,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至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肥料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装卸时应轻拿轻放,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0层。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