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菜青虫低龄幼虫期施药,每隔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2.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低毒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击倒力强,对鳞翅目幼虫有效。在田间使作,因对光不稳定,很快分解失效,所以残效期较短。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一定防效。 |
注意事项 | 1. 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6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施药时避免飘移至上述作物。3. 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4.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保护田地。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轻度为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2.如污染皮肤可用大量肥皂及清水冲洗,并清洗污染衣服。3.如误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4.按中毒轻重使用不同的药剂,如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但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5.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