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水稻移栽后5-7天,水稻完全缓苗后,稗草1叶1心前,每亩制剂拌湿润细土5-10公斤均匀撒施。施药时 |
产品性能 | 该产品是一种新型除草剂,对稗草、鸭舌草、牛毛毡、眼子菜、四叶萍、三棱草等部分多年生阔叶杂草、莎草科杂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等都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水稻大苗(30天以上的秧令)移栽田使用,不能用于秧田、直抪田、小苗移栽田、病、弱苗田、漏水田等。2.每季最多施用1次。施药后水深不能淹没水稻心叶,严禁用喷雾法施药。3.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4.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或将田水排入水生蔬菜田。5.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7.该药的甲磺隆在土壤中的持效期长,后茬敏感作物有:甜菜、油菜、黄瓜、豌豆、花生、芝麻、向日葵、十字花科作物,所以要合理安排后茬作物。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皮肤、粘膜有轻微刺激作用。误服中毒,立即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要求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避免高温。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管。勿同化肥、种子、食物、水、饲料等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