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适宜在杂草旺盛生长期使用,对杂草定向茎叶喷雾。
2.大风天降雨前后,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具有内吸和传导性,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很强,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2.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
3.应用清水配制药液,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除草效果。
4.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5.不要用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贮存本品,以免引起火灾。
6.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7.配药时,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取药液,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拌药。施药人员应配戴手套、口罩、操作服、鞋及眼罩等防护用品,不能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结束后立即洗脸洗手等。
8.对鱼和蜜蜂有毒,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养蜂场等。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剩余药剂放回仓库保管,不得随意存放。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11.施药后5天内不能放牧、割草、耕翻地等。 |
中毒急救措施 |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经口中毒报道。不慎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3.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通风处。
4.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