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每亩用制剂量加湿润细土或细沙10公斤左右,拌匀后均匀撒施。施药前灌水3-5厘米,药后保水5-7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水稻抛秧田一次性除草剂,具有杀草谱广,选择,内吸传导性强,药液扩散快,施药后能迅速被杂草吸收,传导到各部,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而死亡,正确使用对水稻生长安全。对异型莎草、稗草、鸭舌草、陌上菜、牛毛毡、节节菜、空心菜、萤蔺、四叶萍、浮萍、眼子菜、水莎草等多种一年生或部分多年生杂草均有显著的防除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最多使用1次。2、本品可在南方水稻抛秧田使用,严禁用于秧田、直播田、漏田、干田、、倒苗弱苗。3、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4、施药后要换洗被污染的衣物。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不大量吸入不会全身中毒。2、误服吸入中毒,有轻微呕吐和腹泻,立即给中毒者清洗口部催吐,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如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宜存放在通风、阴凉、干燥和小孩不能触及的地方,并加锁,防雨防晒,并远离明火。2、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贮混运。3、装卸时应轻拿轻放,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0层。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