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菜青虫在3龄幼虫期前使用,5-7天施药一次,连续施药2-3次;根据虫情可适当加大用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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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作用。可有效防治甘蓝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建议和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混合使用,避免产生抗药性;
4、开启包装时应选择在无风的条件下,注意药剂不要散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大量接触时会引起头晕、恶心、呕吐、惊厥、休克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殊解毒剂,误服可洗胃,但不能催吐,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止倒置和碰撞。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