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苹果树的小幼果期开始使用,注意喷雾均匀,间隔10-15天左右喷施1次,可连续用药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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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杀菌混剂,其作用机理为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从而影响细胞分裂。用于防治苹果树轮纹病。 |
注意事项 | 1、本产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按规定用药量使用,否则作物易受药害。在喷过铜、汞、碱性药剂后要间隔一周后才能喷此药。3、对鱼有毒,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养蜂场等,施药结束后,要及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连同剩余药剂一起带回仓库保管。清洗液剂不准随地泼洒,防治污染饮用水源和水产养殖池塘及其它水源。废弃包装物应选择安全地方妥善处理,不可用作他用或随意丢弃。4、配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取药液,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拌药。施药人员应配戴手套、口罩、操作服、鞋及眼罩等防护用品,勿使药液溅入眼睛、皮肤上,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本品对黄瓜、大豆、马铃薯、桃、李、葡萄敏感,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经口中毒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吸入: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3、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对症治疗不能引吐。忌油类食物,禁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