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至幼虫盛期开始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复配杀虫剂,在植物叶片上有较好的渗透性,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抑制昆虫体内胆碱酯酶,对光、热稳定,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1、本品的安全间隔期为60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
3、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合理轮换使用,以防止抗性的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及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 施药期间不可饮食、吸烟,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使用本产品。
7、用过废弃物不可随意丢弃,应妥善处理。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昏迷等。
中毒急救: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速携标签就医治疗。医生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如以丙溴磷中毒为主,则可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 吩噻嗪、利血平。如以氯氰菊酯中毒为主,则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运时,应轻装轻卸,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严防日晒雨淋,远离热源火源,远离儿童,加锁,禁止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