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水稻秧田期撒施。
2.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人畜禁止入内。
3.高粱、豆类、玉米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克百威和敌百虫加工而成,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
注意事项 | 1.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在甘蔗上使用。
2.在使用本品时必须佩带口罩、操作服、乳胶手套,施药时不得进食、饮水、抽烟,施药后更衣,并用肥皂水或碱水彻底清洗全身。
3.不得与敌裨、灭草灵等除草剂混合使用,不可与石灰、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其它碱性物质混用。
4.本品对鸟类、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对鸟类的影响。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施药过敏、体弱多病、皮肤病患者、外伤患者不宜施药。
6.高粱、豆类、玉米、苹果对本品敏感,不慎漂移污染会发生药害。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本品须立即移至空气新鲜处,重者应马上送医院治疗。触及眼睛须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触及皮肤用肥皂和清水洗干净。可用阿托品解毒。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解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