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应于棉花棉铃虫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期施药。
2、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田间施药最好在早晨或傍晚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由氟铃脲、辛硫磷原药与乳化剂溶解在适宜的溶剂中配制而成的,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作用较快,对棉花棉铃虫卵及幼虫都具有较强的杀伤力。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本品对高梁、黄瓜、菜豆和甜菜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会头痛、头昏、恶心、胃口不佳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送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