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最佳施药时期菜青虫幼虫2-3龄前用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对牛羊 |
产品性能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1、避免在强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
2、操作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 不饮食、不抽烟。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预防由口、鼻吸入。
3、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
4、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
5、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
6、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叶菜为12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萝卜:5天,6次;甘蓝:5天,2次。
7、为减缓虫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8、乐果对啤酒花、菊科植物、高粱、烟草、枣树、桃、杏、梅树、橄榄、无花果、柑桔等作物敏感,避免飘移产生药害。应严格按照登记作物和登记浓度使用。
9、本品禁止用于茶树。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药液溅到皮肤上,要用肥皂和清水洗净;如溅到眼中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如误服中毒可进行催吐、洗胃,应立即送医院诊治并用活性炭制剂进行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