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 产品性能 | 为速效触杀型灭生性季胺盐类快速灭生性除虫剂。具有触杀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属中等毒性产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打开包装要小心谨慎,生产、搬运等。操作时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工作后洗干净手脸等。
2、生产车间应保持通风换气设施良好运行。
3、本品遇明火、高热可燃,可用二氧化碳、干粉、雾状水或砂土等灭火。
4、操作器械必须洗干净,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衣物,用肥皂水及清水冲洗皮肤。
2、溅入眼睛,立即提前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就医。
3、如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紧急处理:服用1升15%漂白土或7%膨润土或活性炭悬浮粒,同时服用合适泻药,如甘露醇。咨询电话010-83132345或63131122.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可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种子、化肥等同贮同运。 |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