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每亩用药100-120克,兑水50-60公斤,进行全田均匀喷雾;
2、一般年份防治1次,在卵孵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神经毒剂,该品有较强的内吸作用,能被作物的叶、根等吸收和传到。被水稻二化螟接触和取食后表现出迟钝、失去侵害作物的能力、虫体软化、瘫痪、直至死亡。对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该药对家蚕有毒,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污染蚕场和桑园。对蜜蜂、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池塘等河体内清洗施药器具;
2、本品中等毒,应按农药安全使用规范用药,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
3、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4、适药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施药结束后,要及时洗手、更换衣服;
5、孕妇及哺乳期人群要远离该产品;
6、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表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中毒急救:
1、目前没有特效解毒剂,不慎中毒,应立即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如果溅到眼睛和皮肤上,要用大量水冲洗;
2、如果吸入,要转移到通风处;
3、如果误食,可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农药对抗,但注意防治过量。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运输时要避光照、避雨淋、避阳光直照、防撞击、防泄漏。如果出现泄漏,要先用锯末或沙子清扫一遍,让其干透、蒸发后,在远离水源的地方用水冲洗,以免污染环境。如果着火要用沙子覆盖或或用干粉灭火器,千万不可用水灭火;
2、储存运输时尽量避免与本品接触,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它商品一起贮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