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水稻三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喷雾需要均匀,视害虫发生情况,每15天左右施药一次,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两种有机磷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杀虫又杀卵、击倒速度较快、药效较持久,可杀死水稻上的三化螟,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由两种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贱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晒入,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