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小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或卵孵化盛期,每亩对水40公斤均匀喷雾施药。
2、本品强阳光下易分解,早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杀虫剂,是从土壤微生物中分离的天然产物,对昆虫和螨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无内吸作用,无内吸作用,对叶片有很强的渗透作用,杀死表皮下的害虫,且残效期较长,其作用机制与一般杀虫剂不同,昆虫与幼虫与药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忌污染水源。
3、使用本品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早期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建议医生对经口中毒者: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避光、干燥处,远离牲畜、水源和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