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施,每亩用水45千克;注意喷灌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施药一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类复配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并具有一定的内吸性;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 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周期最多使用4次。
2.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鸟类有毒、远离鸟类自然保护区施药;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剧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蜜蜂和家蚕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桑园、蚕室附近禁用。
4. 本品对七星瓢虫的卵、幼虫、成虫有杀伤作用,施药时应注意保护;在高粱、黄瓜、菜豆、甜菜地块附近用药时注意保护,避免药液飘移造成药害。
5. 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6.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8.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引吐(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导泻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若是毒死蜱中毒为主,应对症治疗,但应防治持发性神经毒性的产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