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菜青虫低龄幼虫发生期用药一次,14天左右再喷一次,最多使用2-3次。
2、需对荔枝树枝 |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以触杀、胃毒作用为主。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极毒,因而在使用 中必须注意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
3、用药量及施药次数不要随意增加,注意与非菊酯类农药交替使用。
4、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等混用,以免分解失效。为了提高药效,减少用量,延缓抗性的产生,可以与有机磷等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施药时搞好防护措施,戴好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需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若不慎中毒时需注意:[1]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2]大量吞服时可洗胃。[3]不能催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