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使用时期:于害虫发生初期用药,连续施药2-3次,每次间隔7天左右。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主要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害虫中毒死亡。对蓟马防效较好,杀虫较迅速,但残效期较短,能有效防除蔬菜瓜等作物的蓟马等害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防治节瓜蓟马,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不少于7天。
2.本品对鱼有毒,避免污染鱼塘、河道、水沟。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混用,施药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准则。
4.本剂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做好防护,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为延缓抗性,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农药交替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腹痛、腹泻、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
不慎呼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以使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